dSPACE GmbH, Rathenaustraße 26, 33102 Paderborn, (Germany)
+49 5251 1638-0, info@dspace.de, https://www.dspace.com
法人代表
Carsten Hoff
数据保护负责人
Matthias Schütz, 电话: +49 331 971899 -61 电子邮件: datenschutz@dspace.de
数据处理的目的:
我们正在处理您的部分个人数据,以进行业务的启动、开展和后续工作,我们会根据数据准备报价并开具发票,联系和通知客户,开展客户维护工作。
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
根据GDPR第6.1.b条,为了在订立合同之前采取相应的步骤,我们有必要进行一些处理工作。根据GDPR第6.1.f条, 数据处理者还需要保证合法利益,除非数据主体的利益或基本权利和自由凌驾于此类利益。
数据接收类别:
内部数据接收者包括咨询、合同管理、会计、控制和后勤部门。此外,我们通过服务提供商(包括参与订单处理的人员)来执行我们的任务,如税务会计师、IT服务提供商和托管服务提供商。我们将数据传输给当局或法院,以履行我们的法律义务。
提供商(数据处理器)
斯图加特AEB Sanktions/合规性筛选
Dun&Bradstreet Deutschland GmbH, Darmstadt
在与新客户签订合同之前,进行信用检查以明确付款条件。
只有在个别情况下才进行检查。
数据传输到第三国:
无需向第三国传送数据。
个人数据存储的时间:
根据法律法规存储个人数据,尤其是AO第147条(德国税法,10年)和 HGB第257条(德国商法典,6年)。一旦无需收集个人数据,个人数据即被删除,除非有必要存储这些数据。
数据主体的权利
数据主体有权确认数据处理者是否正在处理其个人数据并且哪些数据是相关的(根据GDPR第15条)。数据主体还有权在数据处理者处纠正不准确的个人数据(《全球数据保护条例》第16条)、删除有关个人数据(《全球数据保护条例》第17条),以及限制处理个人数据(《全球数据保护条例》第18条第1款)。此外,您有权反对个人数据的处理(GDPR第21条)以及数据的迁移(GDPR第20条)。
如果您想使用上述权利,请联系数据保护主管或者帕德博恩的相关办公室。
上诉权
您有权向负责的监管机构提出上诉。
个人资料的提供
法律或合同规定,数据主体有一定的义务提供个人数据,例如合同签订或客户服务和通信所需的个人数据。数据主体须提供个人资料。
如果不提供这些数据,则无法签订合同或无法进行沟通。
自动化决策
我们不使用自动决策或分析。
您可以联系我们的数据保护主管或我们在帕德博恩的办公室,以获取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更多信息,或者您可以在我们的办公室了解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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